三星內部文件:很多人搞混三星平板與iPad<h1 style="margin:0px 0px 10px;padding:0px;"> 作者: 鉅亨網劉祥航 綜合報導 | 鉅亨網 – 2012年8月9日 下午9: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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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星內部文件:很多人搞混三星平板與iPad
蘋果(Apple Inc.)(AAPL-US)指控三星(Samsung)(005930-KR) 抄襲的侵權官司持續進行,而蘋果目前的主要策略之一,恐怕就是利用曝光更多三星的內部文件,來說明三星是有意抄襲,讓消費者難以判斷。
據《CNET》報導,根據三星內部文件顯示,許多消費者將 Galaxy Tab 平板誤認為蘋果的 iPad。這份三星在 2011 年 1 月完成的調查報告顯示,「逾半消費者認為三星製作的 TabTVC 的電視廣告是蘋果廣告,只有 16% 的消費者認為是三星廣告,僅 11% 的消費者能將 Galaxy Tab 聯想到三星,而 65% 的消費者能將 iPad 連結到蘋果。」
只不過,這份報告的結論不是鼓勵繼續混淆,報告中認為,對 Galaxy 的鑑別度正在增長,並建議高層,應推出具明顯差異性的 Galaxy 產品。
這份報告在昨天的法庭中,被蘋果當成證據公諸於世。蘋果在去年首先控告三星抄襲,隨後三星也提出訴訟,表示蘋果侵犯許多三星的專利。三星先前表明,消費者並不會搞混蘋果與三星的平板,不過若以此份報告的調查結果,事實並非如此。
法院周五還會繼續審理此案,雙方原本一些內部的商業機密,都將因此被公開,其中包括 iPhone、iPad 及 Galaxy 的原型機畫面,以及一些商業戰略等文件。
目前主要由蘋果方面提出證據,因此暫時見不到三星的陳述。蘋果現在的陳述內容,在於把三星描繪成模仿高手,蘋果則是一直在創新,也贏得市場及消費者的認同。(接下頁)
蘋果主張,三星在 2008 年就已經意識到,蘋果 iPhone 的觸控螢幕會重建市場新秩序。一家與三星合作的集團 Gravitytank 在 2008 年提出報告,描述了 iPhone 的主宰地位、消費者對觸控手機的認同,以及蘋果對三星的威脅。蘋果在法庭中指出,這就是三星開始抄襲時的心態。
另一篇題為「深度挖崛」的報告中,三星分析自 2008 年 5 月到2011 年 1 月,進行的消費者追蹤報告。報告中除了提及蘋果在智慧手機的優勢之外,更強調蘋果當時已經完全主宰平板電腦的市場。
在 2008 年的報告中,研究者指出,消費者熱愛觸控螢幕,iPhone 是革命性產品,使用者也不吝惜表達他們的熱愛。同時,三星手機的消費者雖然喜歡觸控,但卻不會愛上這個產品,見不到對蘋果 iPhone 的熱情及忠誠度。
報告認為,三星手機缺少「設計」的成分,看起來過於平淡,沒有什麼開創性。同時,缺少「核心的觸控優點」,並未能達到「觸控的完整承諾」。
2011 年的調查則認為,消費者的喜好持續向蘋果傾斜,將三星視為傳統的製造商。不過這份報告也強調,自從 Galaxy 系列產品推出後,對三星品牌的認知及喜好度增加,但是還是比不上蘋果產品的高成長。
<h1 style="margin:0px 0px 10px;padding:0px;font-size:25px;line-height:33px;">專利大戰三星提郵件作證 設計高層談iPhone:不要抄襲 而是要學習 </h1>
作者: 鉅亨網鄭杰 綜合報導 | 鉅亨網 – 2012年8月14日 下午4:10
儘管有證據表示三星 (Samsung) 在設計自家產品時的確參考了蘋果 (Apple)(AAPL-US) 軟體,但根據一份最新文件指出,三星內部高層其實曾警告設計師們不要盲目模仿 iPhone,要向 iPhone 學習,而不是抄襲。
蘋果三星的專利權訴訟大戰中,蘋果聘請的會計師 Terry Musika 方才出庭作證,三星應賠償蘋果 25 億美元,隨後,三星就出示了資深高級設計師 Lee Sungsik 的一封電子郵件,顯示他們並沒有抄襲蘋果的意圖。
《cnet》報導,這封由 Lee Sungsik 發出電子郵件發送的時間點是 2010 年 3 月 2 日,收件人是三星用戶體驗的高階主管,表明設計師應該要以 Apple iPhone 為師,而非完全一致的產品。郵件內容寫道:「在昨天的Lismore 會議上,CEO 崔志成明確指出, Samsung 在用戶體驗方面的想法還停留在上一代。當然這不是說 iPhone 這麼做,所以我們就要這麼做。但 CEO 崔志成 告訴我們要依據用戶需求進行判斷,而非想當然爾。」
Lee 認為,三星只需專注於開發認為是好的產品上,而不是模仿每個功能。「最後,我們必須要向 iPhone 學習,也就是不是做好每個功能就好。雖然大家都同意這一點,要付諸實行尚有巨大的障礙」Lee 的電子郵件中如此寫。
Lee 還敦促大家要專注 iPhone 對手機產業造成了什麼變革。「我不是說要做出跟 iPhone 一模一樣的東西,而是要學習 iPhone 的智慧,並且認清蘋果已經為手機產業訂出的標準。」Lee 如此寫道。
此封電子郵件符合三星在這次與蘋果專利訴訟的整體立場,三星認為兩家公司產品之間的相似之處,是一種「業界基準」,也就是是業界內各公司在部份功能都保持同步。
蘋果控訴三星的主要原因在於,三星抄襲了 iPhone 和 iPad 的外觀和體驗設計,導致蘋果的市占和利潤下滑。三星內部文件-建議galaxy-s做得更像iphone
作者: 鉅亨網劉祥航 綜合報導 | 鉅亨網 – 2012年8月8日 下午5:23
據科技網站《AllThingsD》報導,為證明三星(Samsung)(005930-KR) 的確有意抄襲蘋果(Apple Inc.)(AAPL-US) ,蘋果周二 (7日) 公布一份三星 2010 年文件,撰寫文件的三星人員建議,三星應該把 Galaxy S 手機「做得更像 iPhone」,產品才會更好。
蘋果與三星的法庭專利戰,持續有新爆點。蘋果公布一份三星內部報告文件,長達 132 頁。文件中,三星產品工程團隊把三星手機 S1,與蘋果 iPhone 進行了各項比對,包括基本功能、瀏覽、連線、簡訊、多媒體等等,並寫下團隊的建議。而不論各方面,建議幾乎都很一致-應該要做得更像 iPhone。
簡而言之,工程團隊的建議認為,Galaxy 如果運作得更像 iPhone,採取類似的使用者介面,那麼就會更好。蘋果認為,以這樣的觀點來看,三星果然是在「盲目抄襲」iPhone。
在此之前,三星主要辯解的角度,強調的是在觸控螢幕興起之後,讓手機的外觀設計因而受限,也使得業界的產品都會某種程度類似 iPhone。不過如果依這份文件,三星其實是有意為之,而不是出於設計上的限制。
當然,這些文件仍不足以證明三星侵權。蘋果除了要證明三星是刻意做得更像 iPhone,還必須提供確切的證據,說明三星的設計的確侵犯 iPhone 及 iPad 的專利,才能在法庭獲勝。
周二法庭中,蘋果還找來許多專家證人,作證表明三星產品的相似性。三星則強調,蘋果這些設計及功能,本身並非專利,而三星也未抄襲蘋果所擁有的專利部分。
蘋果專家估三星將賠25億美元
(中央社台北14日電)一名蘋果公司(Apple Inc.)和三星電子(Samsung Electronics Co.)間爭議的證人指出,三星電子因侵犯蘋果智慧財產權,將賠償這家iPhone製造商25億至27.5億美元損失。
彭博社報導,這名代表蘋果(US-AAPL)執業會計師穆西佳(Terry Musika)13日在加州聖荷西(SanJose)聯邦法院出庭作證指出,他是依據三星電子(KR-005930)銷售2270萬台智慧型手機和平板電腦,及81.6億美元營收所做的預測。
當這名專業人士提出預測時,美國聯邦法院陪審團尚未針對專利和商標遭侵權做出判決。
蘋果去年4月控告三星電子剽竊其專利設計。
蘋果專利授權與策略部門主管泰科斯勒(BorisTeksler)稍早已完成作證。目前這起審訊已進入第3週。(譯者:中央社徐睿承)1010814
侵權舉證-賈伯斯曾警告三星勿抄襲
新頭殼newtalk 2012.08.12 謝莉慧/綜合報導
蘋果控告三星侵權官司還在進行中,蘋果公司專利註冊與策略主管伯里斯‧泰斯勒(Boris Teksler)10日(當地時間)在出庭作證時表示,韓國三星電子公司推出Galaxy智慧型手機後,已故共同創辦人賈伯斯(Steve Jobs)於2010年曾親自警告他們不要抄襲蘋果的產品。
「紐約新聞日報」報導指出,泰斯勒是在出席加州聖荷西(San Jose)聯邦法院為蘋果與三星電子(Samsung Electronics Co.)的智慧財產權之爭作證時,做了以上表示,蘋果是於2011年4月對三星提告。
他說,蘋果2010年8月向三星主管簡報時,曾警告他們不要抄襲iPhone,不過,在交叉詰問時,泰斯勒證實自己並沒有出席該次會議。他也坦承,蘋果在本次官司中提出的7項專利,至少有5項沒有出現在當年對三星主管的簡報中。
中央社報導指出,以專家證人身分出庭的多倫多大學教授巴拉克里希蘭(Ravin Balakrishnan)告訴陪審團,蘋果的創新告訴使用者「你們享有優勢,系統還可以推陳出新,而非停滯不前」。而巴拉克里希蘭的同事辛赫(Karan Singh)也作證指出,三星超過20項產品侵犯蘋果專利,包含讓使用者在螢幕上縮小或放大圖像等。
